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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外语免试条件的补充规定
2022-10-17 09:17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学位【20194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出台了《大庆师范学院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庆师发【202013文件。

根据《黑龙江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已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学士学位及以上,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者,可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按照通知要求,我校对第三条第3款“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补充学位外语免试条件为下述第(3)条。

1)在此实施办法出台之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已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取得的成绩,在原规定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在此办法实施之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采取与其它高校联合组织的方式进行。

3)入学形式为本科二学历且原学历已取得学位者,学位外语免试。

本办法经过校长办公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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