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相关本科院校,成人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我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24〕8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25年度黑龙江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数量
1.各校申报数量不得超出名额分配表数量,其中专项项目根据实际委托情况进行申报。
2.各省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可接受本专家组织对应的行业、专业或业
务范畴的项目申报。专家组织按照下达的限额完成择优遴选、公示等推荐程序,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复核后一并上报省 教育厅,且不占本校推荐名额。通过专家组织推荐的项目,
学校应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推荐组织。
3.其他: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三)立项材料
1.纸质材料:立项申报书、立项审批表及加盖公章的立项汇总表各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上述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可编辑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打包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单位名称
-立项材料”文件夹中个人文件命名为“序号.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申报书/审批表-单位名称”,序号要与立项汇总表中序号一致,同时各单位要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信息内容一致。
二、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22年立项的一般研究项目需于2025年结题,如本次不开展结题,原则上之后不再受理结题验收。逾期未结题且未申请延缓的项目予以废止,由学校提交废止报告。
(二)结题材料
1.纸质材料:结题验收书、结题审批表、装订成册的结
题材料汇编及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若有项目调整单则提供一式两份。
2.电子版材料:上述材料的可编辑版及PDF版(加盖公章),按“单位名称-结题材料”命名文件夹,文件大小不超过30M,个人文件命名格式为“序号.项目编号-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学校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组织管理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开展申报和结题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项目前期培育、过程管理、后续指导等工作。省教育厅将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各单位教改项目规范管理、项目质量、成果产出等因素,对各单位、各类别重点项目、专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3.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申报和结题要求组织评审,经组织专家论证,并对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市、县属中职学校申报项目经市(地)教育局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高职学校、普通本科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等其他单位申报项目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于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2025年度立项与结题材料报送工作。本年度所有纸质材料均采用邮寄方式报送。(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451-53001098;电子邮箱:
hljzccxmsb@163.com,邮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群英街2
号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松北校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赵韵琪,13045103330)
校内材料上交时间12月15日5点下班前(只需上交电子稿),邮箱wuwu_2000@163.com,联系人:李跃 13359502626
附件:1.立项申报相关材料
2.结题验收相关材料
3.相关管理文件